关于停止实施侵害201310093010.X号发明专利权行为的声明

关于停止实施侵害201310093010.X号发明专利权行为的声明

2026-01-05

2025年12月31日,最高人民法院就我司(广东东泰五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)核心发明专利 “抽屉滑轨与侧板的可拆装锁紧机构”(专利号:201310093010.X)相关维权诉讼作出终审判决【案号:(2024)最高法知民终 1075 号、(2024)最高法知民终 1076 号】,此前相关诉讼亦已获生效判决支持【案号:(2021)最高法知民终 1727 号】。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定性涉案企业生产、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,并判决其向东泰公司合计支付140万元作为侵权赔偿,彰示了国家坚定保障创新企业合法权利的鲜明态度。

为落实生效判决,维护市场公平秩序,我司特发表声明如下:

1、相关的侵权企业应立即停止制造、销售、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,销毁涉案侵权产品库存,对正在流通的侵权产品予以召回,严禁涉案侵权产品的进出口行为,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实施侵犯上述发明专利的行为;

2、敬请相关商家知悉,立即停止进口、销售、许诺销售上述涉案侵权产品或将涉案产品依法退回生产厂家,并对已有的涉案侵权产品库存进行全面下架、销毁处理,避免因涉及侵权引发法律纠纷,保障自身合法经营权益。

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根基,尊重知识产权是市场主体经营的基本底线。我司始终坚持通过合法途径捍卫自身创新成果,也愿与所有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后续我司将依据判决结果,持续关注针对涉案专利的侵权状况,督促判决结果的依法落实,维护公平、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
 

特此声明。

 

广东东泰五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